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法總則
Civil Code-general Principles 
開課學期
112-1 
授課對象
司法組  
授課教師
陳聰富 
課號
LAW1076 
課程識別碼
A01 16110 
班次
01 
學分
3.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2,3,4(9:10~12:10) 
上課地點
萬2101 
備註
本系、輔系、雙修生優先。與科法所合班。科法所請選「A41 M0170」。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以民法總則為教學內容,包含法律架構、概念體系的建立及案例解析 

課程目標
1.瞭解民法總則規定
2.理解法律基本概念
3.解答法律實務問題 
課程要求
1.必須上課
2.必須參加期中考及期末考
3.必須回答課堂問題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陳聰富,民法總則 
參考書目
王澤鑑,民法總則
施啟揚,民法總則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考試 
50% 
 
2. 
期末考試 
50%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以錄音輔助
作業繳交方式
考試形式
其他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